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9

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部门:
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续发力加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近日,省纪委印发《关于坚决纠正“四风”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为落实通知精神,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节日期间严肃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承担起所在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加强教育管理与监督检查,利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作出样子,带头接受监督,带头负起责任,自觉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二、严明纪律规定。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廉政新规定,全校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党内规矩,全体党员和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用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秘聚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同学会;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三、严肃查处问责。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执纪,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将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学校纪委举报信箱:jljujj@163.com,举报电话:0431-84566041。


中共吉林建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