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纪委监察厅《国庆节期间开展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4-09-29

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按照9月22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庆节期间开展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专项监督检查。现将通知内容转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的各项部署上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传达落实,让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入脑入心。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规定,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纠正“四风”,特别是在国庆期间坚决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特别是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等问题,经核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通报曝光。
附件:省纪委监察厅《国庆节期间开展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 开展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4-09-24 09:25:00 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http://ccdijl.gov.cn/tbgz/201409/t20140924_1752824.html)

9月22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庆节期间开展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安、地税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0个专项监督检查组,从9月25日开始,对国庆节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特别是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这次专项监督检查,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实地察看与检查账目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抽查25个市(州)、县(市、区)和中省直部门、企业、高校,重点检查八项规定制定以后穿上“隐身衣”,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和各种名目借口,到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办事处、私人会所、农(山)庄等场所大吃大喝、聚会宴请,以及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车钓鱼、公车摄影)等问题。
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将深入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