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19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0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纪委十九届三次会议、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坚决纠正“四风”,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确保文明、廉洁过清明,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采取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以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明责任,把各项纪律要求传达给每名党员和教职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理祭扫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吉林省实施办法;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带头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

二、严明纪律,做到“十个严禁”。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勤俭节约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同学、朋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从严监督执纪。学校纪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举报地点:纪委办公室(行政楼A310室)

举报信箱:jljujj@163.com

举报电话:0431-84566367

中共吉林建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