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要求 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0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履行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要从严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采取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以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明责任,把各项纪律要求传达给每名党员和教职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理祭扫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吉林省实施办法;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带头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勤俭节约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同学、朋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从严监督执纪。学校纪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举报地点:纪委办公室(行政楼A310室)
举报信箱:jljujj@163.com
举报电话:0431-84566367

中共吉林建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